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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新闻的话,可以找媒体曝光,也可以在各大论坛发帖子,前提不要违反一些条例就可以!

广域网和局域网网络隐私权】我国网络隐私权保护模式的选择随着网络使用的日益普及和网络技术的日趋便捷,如何保护网络用户的个人资料信息以及规范网络资料的储存交换是我国网络发展所必须面对的一个重要问题!

在上文中,我们已经分别对美国的行业自律模式和欧盟的立法规制模式进行了比较和评析,为了我国互联网的更好发展,更好为我国的经济社会建设服务,我国对网络隐私权的立法保护模式的选择显得尤为关键;

总之,我们应该在考虑本国国情的同时,积极关注世界上的立法趋势和立法动态,从中吸取可行的经验措施,形成我国网络隐私立法的一般方法和准则,以更好地促进我国网络技术的发展!

笔者在比较了相关国家和地区的立法保护模式后认为,如果单纯采取美国的行业自律模式或者欧盟的立法规制来保护网络隐私权,是不符合我国国情的。

这主要有以下原因:一是我国的网络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相关的网络管理秩序和规则也处于亟待完善的地步,各行业对于网络信息资料的保护都处于摸索阶段,还未能形成真正属于各自行业的完善、成形的规则;

二是在我国,网络隐私权还未像发达国家那样备受关注和重视,网络隐私权还未能与名誉权、传统隐私权等权利严格区分,还未能正确处理好隐私权与知情权两者的矛盾,保护隐私权的手段与保护隐私权本身存在的矛盾也还没得到应有的重视!

因此,在美国模式或者欧盟模式或者其他国家、地区的模式中简单地选择其一,都是不适合我国的发展的!

我国网络业起步晚,发展速度缓慢,促进网络的发展是当务之急,如果采用严格的法律来规制,虽说能保护网络用户的隐私权,但是很明显会扼制网络业发展的积极性,可能会对我国利用网络信息技术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长远利益产生不良影响?

相反,如果不对网络环境进行一定的法律规定或限制,仅靠行业本身自律,又难以维持网络的良好秩序,网络用户的合法权益往往会成为网络侵权行为攻击的对象,进而影响网络业的发展。

我们既要追求网络隐私权主体享有个人信息资料依法受到保护,又要使信息在网络环境中自由流通,这两者间能平衡和谐地发展才是我国网络隐私权保护立法模式最终选择的目标。

在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国情,对网络隐私权的保护应采取美国的行业自律和欧盟的立法规制相结合的模式,也就是以行业自律为最低标准,法律规制为最终保障,从而实现对网络隐私权的法律保护。

之所以确立这种复合型的模式,主要原因在于:第一,各行业有各自的特点,网络时代里,不同行业在信息资料搜集方式和对个人资料的使用和保护上均存在较大差异,单一模式无法划定统一标准,不能有效适应网络的有序发展,复合型的模式能有充分地适应不同行业的要求,解决缺乏统一标准的难题。

第二,复合型的模式可以实现行业自律和立法规制的双重监督,既运用行业自律的力量,又利用法律的强制力来规范和治理网络环境。

第三,面对立法缺失灵活性的不足以及行业自律缺乏强制力的不足,行业自律与立法规制相结合的模式能起到有效的弥补和克服的作用?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我国对网络隐私权的立法保护模式应当以行业自律为最低标准,以立法规制为最终保障进行构建;

新生儿视力的最大范围为20~25厘米的距离扩散情况受到泄露量、气象和洋流情况等影响,准确预测很难;

疆域之广袤,东至东海,西到陇西,北至长城,南至南海,人口达两千余万网络按照范围推广,按照范围推:1、对外推广顾名思义,对外推广就是指针对站外潜在用户的推广!

主要是通过一系列手段针对潜在用户进行营销推广,以达到增加网站PV、IP、会员数或收入的目的。

2、对内推广和对外推广相反,对内推广是专门针对网站内部的推广。

比如如何增加用户浏览频率、如何激活流失用户、如何增加频道之间的互动等;

(一)网络主权和战略规划网络主权是国家主权在网络空间的体现和延伸,网络主权原则是我国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参与网络国际治理与合作所坚持的重要原则!

为此,草案将“维护网络空间主权和国家安全”作为立法宗旨,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建设、运营、维护和使用网络,以及网络安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法?

同时,按照安全与发展并重的原则,设专章对国家网络安全战略和重要领域网络安全规划、促进网络安全的支持措施作了规定!

(二)网络产品和服务安全维护网络安全,首先要保障网络产品和服务的安全!

草案主要作了以下规定:一是,明确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的安全义务,包括:不得设置恶意程序,及时向用户告知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持续提供安全维护服务等。

二是,总结实践经验,将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的安全认证和安全检测制度上升为法律并作了必要的规范?

三是,建立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采购网络产品、服务的安全审查制度,规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采购网络产品或者服务,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应当通过国家网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审查。

(三)网络运行安全保障网络运行安全,必须落实网络运营者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据此,草案将现行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上升为法律,要求网络运营者按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要求,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和技术防范等措施,履行相应的网络安全保护义务!

为了保障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维护国家安全、经济安全和保障民生,草案设专节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行安全作了规定,实行重点保护!

范围包括基础信息网络、重要行业和领域的重要信息系统、军事网络、重要政务网络、用户数量众多的商业网络等!

并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办法的制定、负责安全保护工作的部门、运营者的安全保护义务、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支持等作了规定?

(四)网络数据安全随着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的发展和应用,网络数据安全对维护国家安全、经济安全,保护公民合法权益,促进数据利用至为重要。

为此,草案作了以下规定:一是,要求网络运营者采取数据分类、重要数据备份和加密等措施,防止网络数据被窃取或者篡改。

二是,加强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防止公民个人信息数据被非法获取、泄露或者非法使用。

三是,要求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在境内存储公民个人信息等重要数据!

确需在境外存储或者向境外提供的,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安全评估?

(五)网络信息安全2012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对规范网络信息传播活动作了原则规定?

草案坚持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确立的原则,进一步完善了相关管理制度。

一是,确立决定规定的网络身份管理制度即网络实名制,以保障网络信息的可追溯;

二是,明确网络运营者处置违法信息的义务,规定:网络运营者发现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的,应当立即停止传输,采取消除等处置措施,防止信息扩散,保存有关记录,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三是规定,发送电子信息、提供应用软件不得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

四是规定,为维护国家安全和侦查犯罪的需要,侦查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可以要求网络运营者提供必要的支持与协助。

五是,赋予有关主管部门处置违法信息、阻断违法信息传播的权力!

(六)监测预警与应急处置为了加强国家的网络安全监测预警和应急制度建设,提高网络安全保障能力,草案作了以下规定:一是,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网络安全监测预警和信息通报制度,加强网络安全信息收集、分析和情况通报工作。

二是,建立网络安全应急工作机制,制定应急预案。

三是,规定预警信息的发布及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措施!

四是,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秩序,处置重大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对网络管制作了规定!

第一条为了保障网络安全,维护网络空间主权和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信息化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建设、运营、维护和使用网络,以及网络安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法。